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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课程】“最新海外贸易金融纠纷法院判例剖析”线上研修班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2/1/19

持有CDCS/CSDG证书者可申请7CPD学分 


近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海外贸易金融业务中出现诸多争议案件,为帮助国内金融机构与企业从业人员深入了解国际贸易中疑难问题与风险规避方法,对外贸易联盟(北京宏丰佳和公司)特约新加坡知名专家苏志成先生就海外贸易金融纠纷法院判例进行深度剖析,为国内贸易金融从业人员答疑解惑,具体安排如下:



研 修 内 容




01


独立原则

Team Telecom International Ltd v. Hutchison 3G UK Ltd【英国】 (因为担保人的付款承诺是独立于基础合同,申请人要求法院出具止付令被拒绝)

02


不可撤销信用证

马来西亚已故前任国王vs马来西亚渣打银行【马来西亚】(申请人要求撤销信用证,但受益人迟迟没有答复,申请人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发出止付令?)

03


议付信用证

1.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vs中国银行【香港】(在背对背信用证下,出口证议付后的款项用来偿付进口证的议付行,是否构成议付行为)

2.招商银行新加坡分行vs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香港】(远期议付信用证下,指定行接受受益人的指示,没审单但寄单给开证行,于开证行接受单据并通知付款日期后议付,是否能行使议付行的权益?)

04


欺诈例外

1.Czarnikow-Rionda Sugar Trading vs 伦敦标准银行 【伦敦】(保兑行已议付,申请人是否能因欺诈为由申请止付令)

2.新加坡梁科技私人有限公司(Beam Technologies)vs新加坡渣打银行【新加坡】(在单证相符下,保兑行知道受益人提示的空运单是假造的,是否可以拒付?承付后,开证行发现受益人涉及欺诈或误导开证行承付,开证行是否能向受益人追索?)

3.新加坡星展银行vs Carrier 【新加坡】(开证行于承付后,发现受益人和申请人合谋对发票金额报大数,是否能够向受益人追讨多付的金额?)

05


货代公司签发的提单

1.新加坡Abani贸易公司vs法国国家巴黎银行新加坡分行【新加坡】(货代公司出具的提单是否可以接受)

2.马来亚银行vs印度旁遮普国家银行【马来西亚】(货代公司出具的提单是否可以接受)

06


租船合同提单持票人的权益

新加坡华侨银行vs香港江新船务有限公司【新加坡案例】(租船合同提单持票人的权益)

07


准据法与司法管辖权

Louis Dreyfus Company Suisse S.A.vs圣彼得堡国际银行【伦敦】

08


转让信用证

Jackson vs 苏格兰皇家银行 【伦敦】(转让行,也是开证行,错误的将第二受益人的文件交付给开证申请人,造成第一受益人的损失该负的责任)

09


代收行的责任

马来西亚Grupoint 渔业公司vs马来西亚华侨银行 【马来西亚】(进口商没有及时得到单据提货,造成冷冻海鲜腐坏,代收行是否该负责?)



培训时间及模式




时间

2022年3月26日(培训时长6小时,本课程不支持回放,课时安排另行通知)


形式

培训采取线上无接触培训(报名并支付培训费后发登入指南)



授 课 专 家


SOH Chee Seng 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45和ISBP681)工作小组成员以及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修改及起草小组九名成员中唯一的来自亚洲的代表,也是新加坡ICC国家委员会指派在DOCDEX(信用证纠纷仲裁)的专家。



培 训 对 象




1.各银行交易银行部门、公司部、法律合规部、授信审批部等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及骨干;

2.进出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出口、法务、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等;

3.大中院校教师、学生、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及6C证书持有者。



培训费用及其他

1.培训费700元/人、会员参加2人免费;

2.对外贸易联盟活动期间会员8800元/年,全年课程每期2个免费(会员优惠详情另有附件)。



联系我们



刘玉:010-56150160

         13691590887(微信同步)

邮箱:ly0887@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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