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管理水平,在银监会监管指导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引领下,当前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组织架构也在不断进行探索和调整,正在按照“二级部—一级部—事业部—子公司”的路径逐步向前摸索。
2014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按照四项基本要求和五大分离原则积极推进理财事业部改革。一方面是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基本要求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另一方面是理财业务与信贷等其他业务相分离,建立符合理财业务特点的独立条线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实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通过理财事业部对代客理财业务实行闭环管理,从而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解决理财业务的独立性问题,使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才能真正做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事业部制改革有效解决了银行内部理财业务多头管理问题,实现理财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进而优化理财产品研发设计、组合管理、产品销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环节,推动理财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末,已有45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了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目前,理财事业部改革采取以下四种模式:
(1)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分行设立分部,例如国有银行。
(2)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不在分行设立分部,分行仅承担营销职能,例如部分股份制银行。
(3)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二级部),例如部分农商行,由于理财业务规模较小,在金融市场部下设资产管理二级部统一管理理财业务,代销业务由零售负责。
(4)总行设立理财业务协调委员会,例如外资银行主要采取这一模式。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甚至已经提出将理财业务拆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方案。
需要强调的是,各行之间存在差异,不存在最优的组织架构。银行资管业务围绕着投融资需求,需要内部投行部、私人银行部(财富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分支行多部门的协同。实践中,部门利益至上、流程重叠交叉、协调成本高、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时有发生,协同难度相当大,如果简单采取子公司模式可能会更难做到部门之间的协同和资源共享。因此,现阶段,各家银行应当从如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出发,根据内部的实际情况来考虑设置资管事业部还是资管子公司问题。